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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丝和丝絮的出口现可享受税收优惠
修订了自2019年1月1日起出口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原材料清单。据国家税务委员会新闻处报道,其中未加捻的生丝和丝毛已被去除。
这是根据 7 月 31 日颁布的总统令“关于对 2018 年 11 月 29 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 UP-5587 号“关于进一步刺激国内生产商出口潜力的措施的修正案”进行的, 2019.
其目的是进一步增加国家的出口潜力,为丝绸行业出口企业创造有利条件,并扩大有竞争力的出口产品的生产。
让我们回顾一下,根据2018年11月29日《关于进一步刺激国内生产商出口潜力的措施》的总统令,自今年年初以来,在货物销售总收入中占有出口份额的法人实体(工程、服务)超过15%,包括通过佣金代理(律师),他们减少了所得税的税基和与出口量所占利润(销售额)相关的统一税。
但此项优惠不适用于国际运输服务(汽车运输除外)、管道运输和天然气管道运输,以及单独清单中指定的原材料出口。
现对原材料清单进行调整,自2019年1月1日起,出口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的原材料清单。该修正案排除了未加捻生丝(HS代码 - 5002)和蚕丝毛(位于HS代码 - 5003指定的商品项目中)。
但新规则也有一个注释。根据2019年7月31日的“关于丝绸行业深加工发展的附加措施”的总统令,该优惠的期限有限,直至2021年1月1日。此外,由于受益而释放的资金用于现代化生产,包括购买技术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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